她表情古怪的清咳兩聲,同情地看著她姐。
“好像、可能、大概,這關系大了?!?/p>
許安夏:“???”
她抹眼淚的手一頓,立馬抓住了重點,她驚訝,“小妹,難道你也知道這事?你你,你知道還瞞著我!”
面對姐姐的控訴,許姣姣尷尬,“那個,我跟你說,你別激動啊?!?/p>
好不容易有對象的一點消息,許安夏心急如焚。
“哎呀你快說,別磨磨嘰嘰的,我只想知道他在哪。他要是真犯了錯,不論國家如何處置,我肯定也不會饒過他!”
她姐的三觀還是很正的,這點許姣姣很自信。
既然這樣,她就把夏家兄妹的事跟許安夏說了遍,她一點沒添油加醋,全是從林主席那了解到的。
“......事情就是這么個事情。夏隊長犯沒犯事我不知道,但他這個身份,想回到你們單位,我估摸是懸了?!?/p>
見她姐臉發(fā)白,許姣姣于心不忍,她心里咒罵夏隊長遮遮掩掩,出了事她姐完全是兩眼一抹黑,他父母是誰,家在哪,估計一概不知。
事實也的確這樣。
許安夏聽妹妹說夏隊長的父親竟然就是省總供那位聽她媽萬紅霞說經常欺負她妹妹的夏主任,她只覺得不可思議。
她捏著拳頭,臉又紅又白,顫抖著聲音問:“......就是他爸和他姑姑把你逼到鹽市,這兩人還搶你的功勞,還是R國的JD?”
任何一樁事跡,都是讓許安夏眼前一黑又一黑的程度。
她現在的心情是又氣又怒,還有種不知道該咋面對小妹的尷尬和羞恥感。
“小妹,我——”
她想跟妹妹道歉,她覺得她仿佛也像是做了對不起她妹的事。
猜到她要說啥,許姣姣鄭重嚴肅,“姐,別把別人的罪攬自已身上。咱暫且不提夏隊長清不清白,姐你又不知道他家的情況,被他一直蒙在鼓里跟他處對象,說起來,你也是受害者,你有啥錯?”
“嗚嗚嗚!”
許安夏抱住小妹就是一通嚎。
自從當了女公安,她時時刻刻要求自已流血流汗不流淚,不給公安團隊丟臉,可今天她忍不住了。
“呸!夏云帆個狗東西,他爸竟然欺負我妹妹,我還跟他談對象,嗚嗚嗚,我要跟他分手!他看著他爸欺負你沒幫你,這種人哪里配當你姐夫,姣姣,咱不要這姐夫了,不要了!”
嘴上說著不要,抱著許姣姣的手卻越來越緊。
一向有些嘴笨地人嘴巴跟上了發(fā)條似的,罵個沒完沒了。
許姣姣抱著她姐,嘆氣,這是真被傷到了啊。
要說夏隊長和夏林云的關系,她早有猜測,但一來夏家大兒子是公認的早早離家,許姣姣在省總供將近一年時間呢,愣是沒見過一次夏隊長回家;二來,人家沒主動說,她總不能去問,你是不是夏東林兒子,是不是夏林云口中的哥哥?
沒必要。
每個人都有秘密,人家不說,她何必拆穿呢。
只是看著她姐現在這么難受的樣,許姣姣就氣,有些人活著,他已經死了,有些人想當她姐夫,卻不知道已經被小姨子討厭了。
夏林云的信被許姣姣拆開看了。
信上夏林云大概當時已經預料到什么,所以她選擇寫這封信,只是怕一些話再也來不及說。
“......姣姣,有的時候,我很羨慕你。你有愛你的母親,更有兄弟姐妹一大家子,我呢,我從小就知道我不是爸媽親生的。媽媽以為我不知道,但她會偷偷把餅干、巧克力留給哥哥吃,也不準我多吃一塊大白兔奶糖。她背地里掐我,打我,威脅我如果不乖乖的,就把我扔了,因為我是沒人要的賠錢貨......”
看到這,許姣姣抽抽嘴角,成慧美這女人真是一點不讓人失望,小孩子都下得去手,簡直是喪良心。
“......哥哥跟爸媽大吵一架后離家出走。我聽爸爸的,搶了梁月英的大學入學資格,我是個卑鄙的人。我接近你,因為我想像你一樣成為一個優(yōu)秀的人,成為讓父母驕傲的孩子。
我努力的追趕你,可我還是失敗了。所以爸爸就要懲罰我,讓我失去雙腿嗎?”
好家伙,直呼一個好家伙!
許姣姣沒想到,還真是夏東林那狗東西把自個閨女的腿打斷了,搶窩頭事件就是那狗東西自導自演唄?
而且夏林云知道,她知道她還一直替夏東林瞞著所有人。
姐們??!
你這是縱容犯罪,他都把你腿打斷了,他都不認你這個閨女了,你還幫他瞞著,你糊涂??!
許姣姣這就已經氣得牙癢癢了,誰知信件后面的內容更是讓人需要速效救心丸的程度。
“......我見到了我的親生母親,我名義上的姑姑。姑姑對我很好,但她不能養(yǎng)我,因為她有自已的家庭。我不怪他們,他們有什么錯呢,他們只是不想要我這個孩子。
姑姑知道了我的腿是爸爸害的,她哭著罵爸爸畜生不如,虎毒不食子,連親閨女也下得去手。
親閨女,原來我是爸爸的親閨女?
姣姣,我懵了,原來我是爸爸的閨女,我不是養(yǎng)女,我的媽媽是姑姑,那爸爸和姑姑真是親兄妹嗎......”
信上有些句子前言不搭后語,看得出來夏林云寫這封信的時候,思想正遭受著巨大的沖擊,人是混亂的。
信的最后,她說:姑姑沒有防備我,我發(fā)現了她的身份。太可怕了,我竟然是這樣兩個人的孩子......對不起姣姣,我不配做你的朋友。
看完信,許姣姣長舒一口氣,悶悶的,心里難受。
不管咋說,她們曾經是很要好的朋友,走到今天這一步,是誰也沒想到的。
這封信如同一個信號。
接著,供銷系統(tǒng)內通報,許姣姣和辛和義被認定的‘挪用’互助金款項一事實為栽贓陷害。
原來陳月市病退的那位前外銷業(yè)務科科長受林嚴指使,申請款項卻不專款專用,同時還誤導同單位采購科科長,導致A款B用,造成嚴重后果。
許姣姣和辛和義的罪名終于洗干凈了,兩人可以名正言順地回省城了。
所有人都這么想,可惜,兩人一個賽一個的不肯走了。